1.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的决议、决定。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。 2.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,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。负责思想政治、宣传教育、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、社会工作、统一战线、民族宗教等工作。 3.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因地制宜发展经济,引导、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。组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落实惠农政策,推动城乡融合发展。 4.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工作,着力改善民生。落实教育、科技、民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文化、体育、旅游、卫生健康、退役军人、医疗保障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,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。 5.统筹平安法治工作,落实法治政府建设、平安建设等工作,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。按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,组织协调上级派驻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。 6.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对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选拔、考核和监督工作。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。负责村(社区)干部、社区工作者等管理监督工作。 7.统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,指导、支持和帮助村(居)民委员会工作,组织和引导各类单位、社会组织和村(居)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,提高基层自治水平。 8.负责应急管理工作,统筹、组织、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,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。 9.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计划,做好镇、村(社区)的财务、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。 10.按照权限做好辖区内规划、建设、改造和管理工作。保护土地资源,承担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的巡查、防控工作。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、绿化美化等工作。根据权限落实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 11.做好国防宣传教育、兵役和民兵等工作。 12.完成区党工委、区管委会及上级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13.职能转变。突出基层党的建设、经济发展、民生服务、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责,推动高质量发展,加快镇机关职能转变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,强化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,有效承接上级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,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。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镇机关,强化其公益属性。优化公共服务职能,完善公共服务体系,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,统筹调配辖区执法力量,提高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,实现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。推进区域综合治理网络化、一体化,实现“多网合一”,整合各类资源力量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。 |